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廉政账户不该是“避风港”
吴杭民

  江苏海安县植保植检站原站长何桂忠,先后14次非法收受28.5万元。遭到调查后,他将3万元上交至该县廉政账户。日前,海安法院认定这3万元也是他的受贿所得。
    这样的判决,无疑是给那些妄图通过廉政账户逃脱刑法制裁的腐败官员以当头棒喝,也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人们更期待那些热衷于搞廉政账户的地方、部门,以此案的判决为契机,以法治的精神重新审视廉政账户,以免使之成为腐败分子的“避风港”。